儀隴新聞網訊(蘭星爍 本網記者 谷海)6月1日,儀隴縣公安局新政派出所破獲一入室盜竊案,涉案人王某某系未成年人,根據有關法律規罰,依法對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(不執行)的處理。
5月28日,儀隴縣公安局新政派出所接到新政宏德中學一名同學“放在教室內的4000多元現金被盜了”的報警。辦案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展開走訪調查。
6月1日上午,辦案民警在城區某網吧內將嫌疑人王某擋獲。現已查明:5月27日晚,因“無錢可用”的王某謀生出到學校“看看”能不能找到錢的念頭。于是,王某趁宏德中學放學人多擁擠之機混入了該校內。
夜深人靜時,王某進入該校高中部某班教室內,將該班學習委員放在課桌內用于全班購買課輔讀物、學習資料的14400元現金找了出來,并將其中4400元“拿”走。
待民警破案時,王某已將所盜取的現金全部揮霍。
6月1日下午,辦案民警在向宏德中學校方通報案情時,特地提醒學生“放錢不要任性,有錢應存銀行”,并詳細講解了防搶防盜防騙相關常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