儀隴新聞網訊(通訊員 李毅 宋紅霞)“不把這兩個月生活費給了,休想把人帶走”。張大爺緊緊拉著兩個小孩的手。經了解,楊某與儀隴縣雙慶鄉人張某相戀,但是楊某隱瞞了自己已婚事實,騙張某說自己離異且獨自帶著兩個孩子。兩個月前,張某帶著楊某及兩個孩子回老家看望父母,準備結婚事宜,但因一些生活矛盾,楊某撇下孩子獨自回了廣州,兩個孩子一直由張某父母撫養。
近日,楊某與其丈夫到張某家,想要接走兩個孩子,張某父母要求他們支付這兩個月的生活費,否則不讓他們把孩子帶走,楊某夫妻不愿意支付生活費,隨即陷入僵局。楊某夫妻立即報警,日興派出所接警后,經研究決定啟動“公調對接”程序,將此案移交至駐所調解室進行調解。
在案件受理后,駐所調解員迅速將當事雙方召集在一起進行了深入溝通,并向張大爺和楊某夫妻解釋了相關法律規定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規定,楊某夫妻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,他們對孩子有撫養教育的義務,任何人都不能以其他原因阻攔他們帶走孩子。鑒于張大爺存在照顧孩子的事實,應當給予一的經濟作為補償。通過派出所和駐所調解室的共同努力,最終雙方達成一致,至此,一場索要孩子的糾紛經過司法所、派出所的聯合調解畫上了圓滿句號。
據了解,日興司法所根據轄區矛盾糾紛多、難點問題多的特點,在轄區公安派出所派駐人民調解員進行值班,開展矛盾糾紛調解,根據實際調解問題,還會邀請心理咨詢師和專業技能人員參與到調解中,確保整個調解過程在法律、職業、情感等方面的專業性和指導性,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消除在基層,消滅在萌芽狀態。自派駐以來,成功調解“公調對接”案件20余件。(編輯/鄧莉萍)